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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換職務後,工作的心得是:
對於涉及專業法規知識或較為複雜的案件,
總覺所擬意見可能未見周延,不夠完善,隨時待命接受長官的指導,
不過卻常常出乎意料地過關斬將,頂多被修改幾個字以表示核稿之用心,
不時有如釋重負喜出望外之感。
相反地,很多認為沒什麼爭議,料想副知存查就可結案歸檔的案件,
倒是受到層層阻撓加註意見,有幾個老闆就會有幾個意見,
常常須經幾次面研,才能換一次清稿,披荊斬棘始得康莊大道,
受苦受難剝皮煎熬亦莫過如此。
私下紛紛議論,所得推論為:
複雜案件研究費時,尊重承辦意見及責任歸屬,美其名是充分授權;
簡易案件人人易懂,公婆有理,加油添醋方能顯示平凡中見偉大。
樣本不夠,不能一概論之,以上僅為推論,仍待日後證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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